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本院各部门:
朱正栩同志是河南省宝丰县人,女,汉族,1974年11月出生, 1995年通过全省法院招录考试考入宝丰县人民法院,先后在刑庭、研究室、民一庭和闹店法庭工作,现任宝丰县人民法院闹店法庭庭长。
朱正栩同志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三个至上”和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已任,忠实履行人民法官职责,扎根基层,情系百姓,尽心竭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多年来默默耕耘,无怨无悔,年均结案超过300起,调撤率94%以上,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卓越风采。她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多次受到嘉奖,曾获全省首届百佳调解之星、全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等荣誉。
朱正栩同志全省法院系统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她的先进事迹被《人民日报》、《河南法制报》等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省委政法委毛超峰书记、省法院张立勇院长、平顶山市委赵顷霖书记等都对她的事迹给予了批示,她为全省法院全体干警树立了榜样。省法院党组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向朱正栩同志学习活动。
要学习朱正栩同志忠诚履职、公正司法的优秀品质。朱正栩同志在民商事审判工作岗位上始终坚持“多办案、办好案”,恪尽职守,秉公办案。2008年以来,她带领闹店法庭办结各类案件1576件,她个人年均办案300多件,结案率99%,调撤率94.l%,且无错案,无引发信访,无投诉,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官严格司法、公正司法、文明司法的良好形象。全省法院广大干警都要像朱正栩同志那样,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忠实覆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正确履行法律职责,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做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和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要学习朱正栩同志情系百姓、司法为民的高尚情怀。朱正栩同志视人民如父母,把百姓当亲人,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每当遇到来法庭的当事人和群众,她总是笑脸相迎,端水让座,文明待人;不论参加诉讼的男女老少和干部群众等,她都坚持一视同仁,调处矛盾纠纷不偏不倚,公平公正,乡亲们都叫她“好闺女”、“好大姐”。闹店镇闹店村一位70多岁老人说:“儿子不养活我,朱庭长给我找了个住的地方,还给我送东西,天冷了又来看我,我就把她当成亲闺女。在朱庭长的感化协调下,儿子现在的态度好多了,朱庭长把我的案件解决的很好,要是所有的法官都像她,老百姓的事就好办了。”全省法院广大干警都要像朱正栩同志那样,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到第一位,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倾心尽力帮助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使司法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
要学习朱正栩同志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朱正栩同志常说:‘‘有1%调解的希望,就要尽100%的努力。”她坚持把调解与法官承担的法律责任、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紧密结合,努力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2011年5月,原告柳某、吴某夫妇因儿子落入村外池塘溺水死亡而起诉,要求被告某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村委会、烟草分公司共同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148000元。因被告之间相关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第一、第二被告均缺乏赔偿能力,起诉前原告与三被告之间就赔偿问题已发生较大矛盾。起诉后,原告及其亲属情绪激烈,欲赴京上访。朱正栩受理此案后,不是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而是积极发挥司法能动作用,深入了解情况,耐心进行调解,并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联系协调。朱正栩同志经过多次努力,为合作社寻找到了新的投资人,并促成了新的投资协议,合作社与村委会达成了产权及管理协议,新的投资人以合作社新的负责人身份与原告柳某夫妇达成了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原告9万余元并当场履行,案件最终调解成功。她的努力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全省法院广大干警要像朱正栩同志那样,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不断提高做好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案结事了,确保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要学习朱正栩同志热爱本职、勤勉敬业的奉献精神。朱正栩同志长年工作在基层一线,吃苦耐劳,无怨无悔,默默无闻,无私奉献。闹店法庭管辖一乡三镇,在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朱正栩同志始终坚定“人多能办理案件,人少要照样办理案件,而且要把案子办好”的决心和信心。她就像头老黄牛,每天不知疲倦地工作着,经常放弃双休日、节假日和利用中午、晚上等时间到当事人家中走访调解,最多的时候,她一天要开5个庭,她办公室的灯总是亮到最晚,大家都称她是宝丰县法院的‘‘长明灯”。全省法院广大干警要像朱正栩同志那样,热爱本职,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努力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要学习朱正栩同志廉洁自律、淡泊名利的职业操守。朱正栩同志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廉洁司法,秉公办案。她经常告诫自已:“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公正司法是法官的天职”、“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她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她始终坚守职业道德防线,始终保持对公正和正义的信仰与追求,执法如山,清廉如水,没有办过一起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全省法院广大干警都要像朱正栩同志那样,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
全省法院要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有计划、有步骤、重实效地把学习朱正栩同志的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要充分认识学习朱正栩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握学习实质,把朱正栩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鼓舞斗志、转变作风、提高能力、做好工作的巨大动力。要把学习朱正栩同志的事迹与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全面实现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目标。全省法院广大干警要以 朱正栩同志为榜样,紧密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忠诚履职、公正司法,情系百姓、无私奉献,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廉洁奉公、勤勉为民,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