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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人民法院四项措施加强疫情防控

  发布时间:2020-02-10 18:42:19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战打响以来,新华区人民法院紧跟上级安排部署,迅速进入战时状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疫情发生后,该院迅速成立了由院长杨红卫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院领导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院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一律取消休假,到岗到位,及时处理疫情防控等工作。

      二是妥善安排审执,确保工作有序。根据上级法院相关部署要求,该院及时通过微博、微信、官方网站和当地媒体发布关于疫情期间网上立案、延期开庭、诉讼服务和申诉等工作的通告,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网上立案,对原定2月3日至2月9日开庭的案件,及时联系当事人,征求当事人意见延期审理,2月9日以后开庭案件视情况另行通知。对于确需开庭或出差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认真制定安全防控预案。

      三是加强防疫管理,保障机关安全。2月3日以来,该院出入口及安检场所等均安排法警值守,配备体温检测仪及必要的防护设备,未经安全检测不得进入院机关办公和审判法庭等场所。积极整治公共环境,对办公、办案、就餐等场所和交通车辆等每天进行消毒处理,不留死角。院领导和各部门安排干警轮流值班,其他干警在家待命,既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又防止人员聚集。全体干警严格落实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推广使用电话、内部局域网办公,严禁走访、串岗,最大限度减少或取消公众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确保紧急突发情况及时发现、妥善应对。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凝聚信心决心。该院通过微博微信、内网及时宣传中央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及上级法院工作要求,严格自媒体管理,要求干警带头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参与炒作、转发不实报道,引导干警凝聚正能量、坚定必胜信心决心。同时,积极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防控知识,引导干警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切实保障干警身心健康。

责任编辑:陈明星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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