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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法院三管齐下严抓车辆管理

  发布时间:2015-10-15 16:37:46


    为加强车辆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及公车私用带来的不良影响,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文件精神,多措并举加强对本院所有的公用车辆统一管理,严禁节假日公车私用。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新华区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专门召开全院会议传达最高法院《关于对法院系统警车违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相关内容,强调公务用车的注意事项。建立以庭室负责人为首的责任制,确定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定人、定岗、定任务、定责任的要求,层层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二、强化自律意识,加强廉政教育。新华区法院召开全院干警会议,就安全保卫工作以及公务车辆管理问题开展了安全防事故教育和警示教育,以近年来通报的发生在全国的多起公车私用车辆事故作为反面教材,对车辆管理再部署、再学习,要求各部门按规定将车辆封存入库,并安排专人负责监督。

  三、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执行。为加强车辆管理,确保办案需要和行车安全,有效使用各种车辆,节约经费开支,该院根据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新华区人民法院车辆管理规定》,规定全院的公务用车必须由本院领导或部门领导签字批准,由办公室登记备案。通过制度的完备,使公务车辆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的轨道。

责任编辑:王亚婷    

文章出处:平顶山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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