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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法院建立四项制度扩大民意沟通层面

  发布时间:2015-09-29 09:46:51


    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高度重视民意沟通工作,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注意扩大民意沟通层面,努力从社情民意中把握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联系,有效地保证了法院工作在最广泛的社会和群众基础上扎实推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

  一、通过信访接待把握民意。该院高度重视曾亲历司法审判程序的案件当事人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建立院长、庭长接待日、节假日专人值班接访和每季度回访案件当事人等制度,耐心倾听当事人意见,深刻反思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在审委会及党组扩大会上通报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剖析原因、督促整改。

  二、建立汇报工作制度,面向领导层面听取意见。班子成员定期向区委、人大等领导汇报工作。通过汇报工作制度,一是让区领导定期了解法院工作开展情况,争取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二是确保法院班子及时把握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重点,明确法院工作方向;三是全面收集区领导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而有针对性地调整法院工作思路。

  三、通过巡回审判贴近民意。利用在全区各乡镇设立的巡回审判点,选择在当地影响较大,极具普遍性的典型案件,如婚姻、赡养、抚养、土地流转权、相邻关系案件等到巡回审判点开庭,现场法律释明,确保案结事了。

  四、建立听证、说事制度,面向社会群众层面听取意见。对办案过程中当事人有异议的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制度,定期组织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群众代表等参与,组织案件承办人和异议人面对面听证,理清问题,沟通意见。对非诉讼过程中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则通过联络员收集,由联络员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通知法庭,由法官安排联络法官与群众面对面沟通、解决。

责任编辑:王亚婷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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