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新华区法院结合当前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在群众心目中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一、坚持贴近生活。在审判执行中高度关注百姓生活。院领导班子带头在全院深入开展“大走访”便民实践活动,通过法官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深入了解当地民风民俗、治安状况以及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听取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呼声。
二、坚持走访群众。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执法监督员的作用,让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通过参与、监督审判执行活动,从而自觉地融入到审判活动中来,形成良性互动。
三、坚持深入基层。法官深入基层,零距离服务群众。该院广泛开展调解和巡回审判活动。法官深入案发地调查了解案情,收集证据,听取基层组织、村民的意见,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保证案件审判效果,力促案结事了。设立流动法庭,实行就地解决群众纠纷,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