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派法官驱车到医院为行动不便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9月9日上午11点,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执行局来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娄某的姐姐和哥哥来到该院执行局咨询如何代妹妹办理执行案件立案手续,并称其妹妹患有胃癌晚期,现在在郑州住院,因行动不便无法亲自来立案。立案法官荣京京了解情况后,立即向执行局局长吴红汇报案情。吴局长听后,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连忙对立案法官说:“她行动不便,我们可以到医院去立案,以解决当事人的燃眉之急!”随后,吴局长便安排立案法官荣京京于当日下午两点驱车近3个小时赶往娄某所在的医院上门立案。
在医院病房内,遭遇病变的娄某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么快立案法官就出现在自己眼前,感动之情令她几度哽咽。娄某称,2014年4月,王某向他借款150000元,他起诉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王某未按时给付所欠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现在自己看病急需用钱,在医院平均两天就要花费一万元,至今已经花费将近50万元,家里的积蓄已经花光,自己还在化疗期间,住院费都是亲戚们凑的,如今急需这笔钱拿来救命。看到身体虚弱、面黄肌瘦的娄某每次提到自己的病情都是泪流满面,立案法官荣京京将此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记在心头。荣法官明白,此案的关键就是尽快立案,让当事人早日拿到执行款来救命。
立案过程中,荣京京耐心安慰娄某,并帮助娄某填写申请表格,办理委托等事宜。劝慰其一定要相信法律,勇敢生活,积极治疗,不到半小时就把手续全部办完了。法官连夜赶回,并于次日上午将案件转到承办人手里。法官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把一个个便民举措做实做细,把一缕缕司法为民的温暖注入群众心中。
近年来,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执行局坚持能动司法,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建立绿色诉讼服务通道,提供上门立案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受到广大群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