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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法院“四项举措”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发布时间:2015-09-06 11:44:01


    近年来,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始终将反腐倡廉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从严治警,从廉治院,不断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把廉政风险的防控管理与加强执法工作有机结合。

    为进一步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增强全院干警廉洁意识,最大限度地杜绝腐败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提升法院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该院以“四项举措”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一、加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以“三严三实”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在各部门查找廉政风险防范点,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干警自我约束力。

    二、做好监督工作,防患于未然。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廉政目标责任制和案件责任倒查规定,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完善执法考核机制,加强制度约束。

    三、实行干警缴纳廉政保证金制度。参加廉政保证金的干警必须自觉保持廉洁,如有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行为出现,一律取消已经缴存的廉政保证金,用以构成长效防腐机制。

    四、加大案件评查工作力度。全院干警认真开展重点评查、常规评查和“万起案件评查”活动,自查和协助评查案件共计125件。

  

责任编辑:王亚婷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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