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外籍离婚案件,具有匈牙利国籍的妻子长年居住在国外,最近5年来,夫妻二人仅见过一次面,丈夫无奈诉至法院请求离婚。鉴于原告陈某和妻子长期不在一起共同生活,夫妻关系有名无实,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
原告陈某向法院诉称,他的父亲与被告母亲是朋友,2002年二人交谈中得知他与被告均未结婚,便做主让他们结婚。婚后,被告与他仅共同生活了3个月时间就回匈牙利了,在以后的5年多时间中,夫妻俩只见过一面,特别是最近三年,夫妻之间没有任何书信电话来往。被告阮某现居住在匈牙利,经法院合法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法院最终进行缺席判决,准予两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