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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工作 便民利民 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四项措施贯彻群众路线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4-12-17 11:30:19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新华区法院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以审判业务和便民利民措施为载体,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动脑筋,集思广益,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将教育实践活动融入到法院各项工作中,扎实推进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开展“三个一”活动,让办案法官接地气,切切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该院针对群众反映的司法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当事人对司法文书不理解,当事人见不到法官等问题,院党组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开展了“三个一”活动。一是推行一张便民“小黑板”,让当事人找得着法官。我院在每个庭室门口醒目位置悬挂一张“小黑板”,“小黑板”上注明庭长及干警的姓名、联系方式以及当日动态,并预留了群众留言的位置。每日把干警的动态及时更新在“小黑板”上,记录群众留言,要求庭长当天上班及时了解前一天当事人的来访情况,将人民群众留言反馈给法官并及时回复或预约当事人。便民“小黑板”制度,让来访群众找得着法官,体现了法官为群众着想、方便群众的情怀,密切了法院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司法为民工作的具体体现。二是一张笑脸接待当事人,听当事人把话说完。在院立案信访大厅和院接待室,每天安排一名院领导全天候值班,一张笑脸、一把凳子、一杯热水接待当事人,进行换位思考,理解当事人的困难,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倾诉,认真做好记录,认真解答当事人的疑惑,积极引导当事人进入正当的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对确实有困难的当事人,积极协调政府进行救助,切实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对院里积存的信访案件,化解存案,控制增量,认真分析信访案件形成的原因,形成信访倾向弱势群体的理念,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有信访苗头和倾向的案件认真进行评估,逐一进行化解。三是辨法析理到位,给当事人一份能够看得懂的司法文书。该院针对当事人对判决不理解、上诉率高的问题,认真开展法律文书说理活动,专门进行法律文书说理业务培训,一份法律文书经承办人、合议庭、庭长、主管院长层层把关,把法理情理逐一说透,使办理的案件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二、推行“四风问题跟踪监督表”制度,给办案法官加上紧箍咒,切切实实保证司法为民的操守

为加强对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纪律监督,该院立案庭在当事人立案之时,随案制作“四风问题跟踪监督表”,让当事人对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四风问题随案进行监督。当事人对案件的立案、送达、保全、审判、执行、法医鉴定每一个环节均可进行监督,对履行职责、依法办案、公正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方面进行评议,在案件结束后,对办案的整个过程提出监督评议意见。在案件结束后跟踪监督表由当事人签字,随送达回证附卷,当事人未签字者视为该案没有办结不予归档,由审判监督庭负责评查,审判监督庭将评查结果报送院纪检监察部门。院纪检监察部门收到跟踪监督表举报法官,经查证属实的,对办案法官进行诫勉谈话,视情节给予责任追究,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给当事人。跟踪监督表规范了法官的司法行为,给法官带上了“紧箍咒”,对于加强法院作风建设,树立法院清正廉洁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均具有积极的意义。

    三、构建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寓法制教育于司法审判之中,给人民群众配上法制保护屏

在审判工作中,该院针对一些特殊类型案件多发问题进行研讨,发现一些盗窃案件、诈骗案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诈骗老年人案件、伤害案件、涉及妇女儿童案件、农民工讨薪案件多发高发,社会危害性大。为预防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让人民群众学法懂法,我院围绕司法机关法制宣传的职能,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一是实行巡回审判制度。把庭审现场开到社区、农村、企业中去,主审法官结合案件现场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同时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旁听群众的意见,把司法活动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   二是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宣传活动。认真办理好每一起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对于恶意欠薪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同时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及农民工关心问题,精心印制劳动合同法、刑法、民法等法制宣传资料,热情细致地为来访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并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耐心疏导解释,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活动期间,我院法官热情接待来访群众60余人次,发放相关法律宣传资料200余份,起到了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三是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大讨论活动。每位干警结合自已的工作岗位、工作特点,认真反思自己在过去的工作中的作风、态度,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找出问题,理清思路,寻找突破口,切实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为谁掌权问题。四是开展演讲比赛。办案法官结合自己已办理的典型案件,入情入理地演讲,从法理情理天理上进行分析,让当事人谈体会,找问题,架起办案法官与当事人沟通的桥梁,进一步增强了法官与当事人的相互理解、信任。

    四、推行“文明用语和法官禁语”制度,去除官气,规范法官行为

针对部分干警身上的“官气”问题,研究出台“文明用语和法官禁语”规定。法官文明用语包括“您好!让您久等了!对不起!很抱歉!请原谅!没关系。请稍等,请您不要着急。您有什么困难需要帮助吗?你还有什么需要补充吗?不知道您听清楚了没有?您的材料不全,请补齐再来。您填写的有误,请您重新填写。请您校对一下签收的材料,请您签名,再见!”法官禁止用语包括“你怎么又来了?我已经给你说多少遍了!这个事我管不了,爱找谁找谁去!你说了算还是我说了算!别吵(哭)了,要吵(哭)回家吵去,烦死了!你有完没完?”自规定出台以来我院全体法官都能使用文明规范的语言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对诉讼材料不齐全的,都能一次性指导补齐,决不让当事人跑第二遍,树立了人民法院“公正高效、亲民便民、廉洁文明、严肃庄重的良好司法形象,受到了来访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李萌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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