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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法院关于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02 10:10:19


  

全员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全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经院党组决定,成立我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  光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魏 钦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成 员:武国立 (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曙光 (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喜群 (党组成员、副院长)

   李俊生 (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小栓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原庆丰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张 林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活动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办公室、 秘书宣传、综合督导三个工作组,主要负责活动的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张林担任,活动办公室设在政治处。

秘书宣传组组长由李俊生同志兼任,成员有邢书军、范书伟、姚博、石少华、李慧、陈胜杰。主要负责全院活动的计划安排,所有文字材料的起草,信息编报以及材料的汇总、归档工作。

   综合督导组组长由王小栓同志兼任,成员有余红军、宣化东、王玉顶、张乐平、刘燕秋。主要负责活动接待和活动安排,活动的督导工作。与上级活动办公室的联系沟通、上情下达,组织协调全院活动的安排、检查、验收工作。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岳奇峰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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