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司法鉴定工作创新,促进了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公正、高效、廉洁,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一、细化司法鉴定工作流程。该院打破司法鉴定工作审查立案、选择机构、委托鉴定这一传统工作模式,在严格规范司法鉴定流程管理,确保公平、公开、公正的同时,引入鉴定调解理念,并将司法鉴定工作流程规定为了解案情、明法释理、审查立案、开展调解、选择机构、委托鉴定、沟通协调等七个步骤,及时化解矛盾,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
二、自行设计卷宗样式,规范卷宗管理。卷宗是反映司法鉴定工作成果的最直接载体,但由于当前对司法技术鉴定文书、卷宗的装订尚未建立一个统一的规范,该院结合多年的司法鉴定工作经验和工作实际,对司法鉴定卷宗实行档案化管理。对每起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案件进行单独立卷,专门设计了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卷宗的样式,制定了相关卷宗装订规则,并借鉴诉讼卷宗的装订方法,按照委托案件鉴定类别,区分归档。
三、把调解贯穿于鉴定工作的全过程。该院在鉴前深入细致地了解案情,并向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司法鉴定的费用、风险等,让当事人对司法鉴定有全面、科学的了解;鉴中通过前期与当事人沟通,明确双方争议的焦点,运用释法明理、说服开导等工作方法,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和解工作;鉴后通过类案对比法,选择一些典型鉴定案例作为样板素材,使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一定的预期,尽可能减少当事人因对鉴定结果的不满而引发的重复鉴定、延长诉讼时间等问题的发生。
四、探索灵活多样的调解方法。该院通过风险预警法,从鉴定的技术角度、鉴定程序、鉴定风险、诉讼成本、结果释明等方面向当事人明晰鉴定成本和风险。如在办理一起案件笔迹鉴定时,技术人员抓住当事人实际上知道签名真伪的心理,把该类鉴定的难易程度、鉴定程序及鉴定结果准确率等知识给当事人作了详细的解释,并告知鉴定的成本和鉴定后的不利后果,从而使当事人撤回了申请,为整个诉讼案件的调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利用利益平衡法,在对整个纠纷的全程把握的基础上,找准平衡双方利益的最佳方案,及时平缓双方抵触情绪,促使当事人能够本着实事求是、互谅互让的态度调解、自愿和解或撤回鉴定申请。
五、强化廉政监督。司法鉴定工作是维护司法公正、廉洁的重要环节。该院将委托鉴定工作纳入廉政风险防控的范围,强化对外委托具体过程的廉政风险防控,要求司法鉴定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最高院“五个严禁”的相关规定,执行司法鉴定工作的流程规定,廉洁办案,公正执法,处处为当事人着想。凡是公开摇号选取鉴定机构时,院纪检部门派员现场监督并不定期抽查卷宗,暗访有关当事人,及时查处鉴定过程中的违纪违法线索,发现问题,坚决处理到位,确保司法廉洁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