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业务研讨

新华区法院“四举措”优化量刑工作

  发布时间:2014-11-20 15:58:58


    近年来,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在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过程中,根据该院实际情况,不断推陈出新,着力优化量刑工作。推行“四举措”,实现了量刑的公正与均衡,大大提升了被告人服判率,有效的保障了法院各项工作开展的良好态势。    

    一、庭前认真准备。该院要求每位审判人员在开庭前必须认真仔细阅读案卷材料,从而充分了解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案件性质、主要证据和被告人等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二、优化庭审程序。对原有的庭审规则进行补充和完善,充分保障控辩双方的量刑建议权和辩论权。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庭审主要围绕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分别进行调查和辩论;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待查明犯罪事实后,则主要围绕量刑情节和刑罚适用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三、发挥合议庭作用。合议庭成员要根据基本的犯罪事实确定量刑,同时,结合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确定宣告刑。合议庭必须对证据采纳、事实认定、责任划分和法律适用等充分发表意见,避免合议流于形式。    

    四、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该院规定裁判文书在叙述事实确认、证据采信、犯罪认定和法律适用的基础上强化量刑事实、量刑理由及对控辩双方量刑建议采纳与否的分析,确保量刑理由公开及裁判文书的公信力。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246805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