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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全策全力促执行和解

  发布时间:2014-11-20 15:47:10


    为全面推行法院执行和解工作的开展,努力提高执行和解率,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执行和解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辖区和谐稳定。

    一、提高干警和解能力。该院要求每位干警在立案后及时阅卷,做好阅卷笔录,全面了解纠纷情况。做到掌握案情、掌握法律、掌握当事人心理,努力促成执行和解。

    二、主动树立和解意识。全院干警要主动树立和谐执行理念,以重和解少强制为原则,从教育疏导入手,恰如其分的与当事人沟通交流,消除当事人对抗情绪,确保执行和解顺利进行。

    三、建立执行和解长效监督机制。对当事人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全程监督,督促其主动依约履行。强化案件汇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强执行人员办案责任心。

    四、加强执行释明。在立案和送达执行通知书时,对双方当事人阐明和解结案的好处,鼓励双方以互谅互让的方式化解纠纷。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强调其拒不履行可能受到的惩罚,促进其主动选择执行和解。

    五、注重心理疏导。对婚姻家庭、财产继承、邻里纠纷、劳动争议等纠纷,积极进行矛盾化解工作,从风俗习惯、法理人情入手,平息斗气心理,缓和亲属、相邻、雇佣关系,避免生硬执法,在平复纠纷的同时努力缓和冲突、达成谅解。

    六、巧借外部力量。在执行中,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该院善于抓住双方当事人的心理特点和特殊感情进行疏导,加大沟通和说服教育的力度,有效化解矛盾,促成和解。

    七、及时回访并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在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后,执行员要及时回访,了解义务履行情况,督促被执行人。同时,在接待好信访中,及时沟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执行线索,在听取情况的同时释法明理,做到边接待、边和解。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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