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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齐下”促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4-11-20 15:37:16


    审判质效是法院审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长期以来注重审判质效的提高,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加强审判监管,逐步形成了以“领导带头、法官执行、审管办监督”三管齐下的管理局面。

    一是院、庭领导带头监督指导。该院充分调动院长、庭长开展审判监督管理工作的积极性,通过案件质效指标数据集中评估分析、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案件质量监督评查等形式,全面落实审判管理监督,不断加强审判质效的提升,形成审判工作的良性循环。

    二是强化法官自身管理。该院要求每位审判法官要把提高审判质效、自觉规范司法行为、遵守职业道德作为对自己工作的要求,不断强化法官自身管理的观念,积极发挥法官能动作用,以考评指标为引导,促进审判质效的提高,从而提高司法绩效。

    三是发挥审管办主导作用。审判管理办公室是该院审判质效管理的专设机构,要充分发挥其综合、服务、监控、督查、评估等主导作用,严格执行案件质量的监管评查、审判流程的监管以及司法绩效的监管,促使“三管齐下”的管理局面取得良好成效。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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