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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法院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

  发布时间:2014-11-18 09:06:52


    11月3日下午,我院邀请13名区人大代表,随同我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参与并见证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全过程。此次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见证执行”活动目的是深入加强法院与人大代表的联络,使人大代表更好地了解法院执行工作,进而更加关心和支持执行工作。

    被执行人福建青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因拖欠申请执行人廖某某工程款17.3万元,被申请人却未按判决履行义务。我院受理廖某某的执行申请后,依法定程序前往福建青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将其账户内相应金额5万元划入法院账户。人大代表们了解到,虽然此案涉及金额不大,但被执行人若不主动履行义务,法院便必须依法强制执行,且执行程序不能有丝毫打折。

    人大代表们现场见证着案件执行的每一个环节,不时向法官提出各种问题,法官们逐一进行解释,让代表们明白,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种各样的情况。人大代表们表示,亲眼目睹了法院的执行工作,使他们对法院执行工作多了一层真切体会和感性认识。

责任编辑:付康生    

文章出处:平顶山新华区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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