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开展,加强法官与群众的联系,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结合平安新华建设,2014年10月9日,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大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下发活动方案,制定五项措施,深入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
新华法院按照新华区行政区划,划分为九大片区,由九个院领导统一带领全院一线法官深入基层,将辖区村庄、社区任务分配给每名法官,把司法为民的阵地放在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把法庭庭审开到农家小院,把司法调解搬到田间地头,做好矛盾化解和法律宣传工作,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按照方案规定,包村法官每月至少走访一次分包村、社区,通过法官定期走村入户,秋收农忙深入田间地头,认真倾听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搞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摸清情况,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不能及时化解的,现场立案,引导诉讼,通过案件办理定分止争。
坚持多调联动的工作方法,形成服务群众的合力。建立法官、村干部、镇办干部、政法委四级社会矛盾联合化解机制,多调联动,畅通矛盾化解渠道。法官能够现场答复、现场解决的矛盾纠纷,现场调解、现场处理;需要村组干部做工作的,联系村组干部一起做调解工作;需要镇办出面协调解决的,由联村法官协调镇办解决;对需要区直有关单位、或多个部门联合参与解决的,由法院建立台账,上报至区委政法委统一协调解决。
为确保法官公正廉洁高效,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该院规定不给群众增加负担,要求法官要作风扎实,为群众办实事,包村工作期间要着制服,不收受任何财物,不吃群众饭,确保包村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包村法官受到群众欢迎。
新华区法院将“一村一法官”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法官绩效考评工作当中,每月通报,年底统一考评。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法官,在晋职晋级和评先评优上优先考虑,对工作不认真、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