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刘大妈携老伴来到该院要将一封感谢信送交给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院长手里,以表对该院及法官们的感激之情。
5月15日,刘大妈携老伴来到该院立案庭替女儿原告(已故)提起了探望权纠纷一案。原告离婚后唯一的女儿判给了丈夫监护,几年未见,现因胃癌晚期,深知自己的时间不多了,在离世之前有一种强烈想见到女儿最后一面的愿望,同时也是刘大妈一家三代的心愿。原告的父母已是将近70岁的老人,二老只有原告这一个独生女,每当提到自己的女儿,总是泪流满面,生怕女儿带着遗憾离开人世。
立案庭接到刘大妈的诉状后,特事特办、一路绿灯,于当日下午及时送达到该院民二庭闫兴斌法官手里。闫法官热情接待刘大妈及老伴,细听二位老人讲明案情后,同为父母的闫法官将此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记在心头。迅速通知被告进行调解,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让原告见到日思夜想的女儿。从5月19日至21日三天,连续调解三次,并利用晚上休息时间不断联系被告,经过闫法官抓紧每一个小时的时间向被告做细致耐心的工作,讲法律、讲真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换位思考,劝导被告要从有利于小孩的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问题,满足一位母亲最后的心愿。被告深受感动,全力配合,21日当晚就让女儿去医院探望母亲,一家三代相聚的场面感人至深,并留下了珍贵的照片。原告在见到女儿19小时后平静的离开了人世。这才出现了刘大妈来送感谢信的这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