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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法院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充分满足群众知情需求

  发布时间:2013-11-18 09:13:56


    为进一步提高新媒体时代的沟通协调能力,引导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以项举措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新闻宣传工作。

    一、密切联系各类新闻媒体。利用多种宣传手段,扩大受众层面。在各类法制类专业报刊及本地报纸刊登工作信息以及好的经验做法,使群众了解法院工作和法律常识。积极与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合作,摄录广播、电视新闻及专题稿件,积极参与热线直播节目,与市民直接进行交流。进一步重视通过网络开展宣传工作,拓展新的受众面,扩大宣传效应。对重大事件或重要宣传题材采取多家新闻媒体同时报道的做法,以突出宣传效果。

    二、健全宣传工作网络。在各部门设立兼职宣传信息员,健全完善宣传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抓好宣传工作。下达每年报送信息的任务,年终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兼职信息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提高其积极性,促进宣传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加强司法正面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通过密切联系各类新闻媒体,充分利用案例资源,为各媒体的涉法栏目提供素材,支持媒体采访报道工作。同时,积极争取媒体对法院宣传工作的支持,尽量多地为法院提供宣传平台,最大限度地将法院的工作推向社会。进一步重视通过网络开展宣传工作,办好磁县法院门户网站,拓展新的受众面,扩大宣传效应,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的全面了解,展示法官风采。

    四、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坚持每日查看有关本院在网络上的舆情信息,一旦发现负面舆情,及时将舆情信息反馈给案件承办法官和院领导,及时处置舆情事件。加大同新闻、宣传网络监测部门的联系沟通,确保第一时间了解舆情动态、发布权威信息,引导舆论正确导向。同时,实行舆情风险评估制度,规范法官行为,降低舆情风险:一是法官要规范自己的言行,避免因不当行为引发新的舆情风险;二是法官在诉讼活动中要坚持辨析法理、以理服人,坚持正确的道德和思想观念认真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努力做到息事宁人;三是坚持阳光司法,避免当事人对法官产生不公正怀疑。

    五、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健全新闻信息考核奖励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每位干警,实行动态管理,将信息上报采用情况与年终考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以调动信息工作人员的能动性。坚持新闻宣传工作季度考核通报制度,对各庭室投稿和采用的稿件实行登记、通报制度,每季度通报一次采用情况,年终总评。同时修定新闻信息宣传奖励办法,凡是在各级新闻媒体、报刊上发表文章的,将按一定标准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六、创新法院新闻宣传形式载体。深入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要求信息宣传专兼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沉下身心、走进基层,深入法院工作最前沿,深入审判工作第一线,进行采访报道,充分反映法院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充分反映基层法院驱动创新的新鲜经验。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坚持实地采访、现场采访、直接采访,对新闻事实反复求证、多方核实,确保新闻报道全面客观公正,防止新闻报道失实。创新法院新闻宣传形式载体,在继续抓好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法院新闻宣传的同时,高度重视和妥善发挥网络、手机报等新兴媒体的功能和作用,努力使新兴媒体成为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前沿阵地和有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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