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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行医被查两次拒不停业 钱某被判非法行医罪

  发布时间:2012-09-20 17:44:17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私自开设诊所给人看病,辖区卫生部门先后2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仍不停业,新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钱某起诉至法院。6月17日,钱某被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43岁的钱某,从2009年起在市区开了一个大药房卖药,并在大药房的隔壁开了一个诊所。钱某经营诊所期间,因其一直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非法行医,平顶山市新华区卫生局对其下达2次行政处罚决定,分别罚款人民币5000元,但是王某对处罚不当回事,照常开诊。2010年7月26日,公安机关接到卫生部门的报案后,开始立案侦查;2011年4月14日上午,正在非法行医的钱某被当场抓获。据钱某供述,她没有医师资格证、没有医师执业证,从其开设诊所,从未到卫生部门办理过任何手续。新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钱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故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如果发现非法行医窝点,一方面要避免到这样的非法行医点就诊,另一方面要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的工作,及时举报。做到以上两点,才能有效杜绝黑诊所的肆意滋生,保障自身及周围朋友健康、安全。

责任编辑:岳奇峰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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