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击恶意逃债行为,切实维护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省法院研究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集中曝光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活动, 曝光的被执行人应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人。
希望通过开展集中曝光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活动,对被执行人进行警示和教育,督促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打消侥幸心理,尽快履行义务;同时对社会公众开展宣传教育,掀起反规避执行的舆论高潮,形成强大声势,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强化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履行的理念,提高自动履行和协助履行的自觉性。
此次活动中将重点打击曝光以下行为:(一)转移、隐匿、处分财产规避执行;(二)利用假离婚、假析产规避执行;(三)利用公司法人制度规避执行;(四)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滥用诉讼程序规避执行;(五)利用执行和解、执行救济制度规避执行;(六)隐瞒、漏报、拒不报告财产抗拒执行;(七)进行高消费拒不执行;(八)长期外出逃避执行;(九)利用特殊身份或背景干扰执行;(十)暴力抗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