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法院从强化审判管理工作入手,以严格审限管理为突破口,采取得力措施,提高法院审判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一、严格清查超审(执)限案件。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对各部门2012年5月份司法统计报表截止日之前的全部未结案件,采取全面核查、随机抽查、调卷审查等手段进行集中清查。通过集中清查,充分掌握了各类案件超审限的原因,明确了审判管理工作重点,为促进案件的优质高效审结奠定了基础。
二、严格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发挥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建立完善了《审判质效评估管理办法》、《审判流程管理工作规程》、《审判管理通报制度》等规章制度,对本院案件从立案、送达、开庭、裁判、结案到归档全程跟踪监控,落实审限提示与预警,确保案件审理程序合法、及时、不超审限;对鉴定评估、中止、延期审理和审限临界警示等审判“节点”事项进行审批督办,加强对审执期限的控制力度;严密监控案件管理网络,不定期对案件审限进行抽查,定期对超审限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并针对倾向性问题调查、分析、总结,确保审判工作的高效运转。同时要求各部门严格落实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强化案件审理的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做到节点不遗漏,全程有监控;强化均衡结案意识,确保案件审理依法、公正、高效运行,形成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
三、严格落实审限管理制度。要求各部门提高对审判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审限管理意识和审限控制意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关于审限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延长、中止、中断、暂停计算审限”的审批程序,避免审理期限的无限期延长。同时建立健全了院领导管理、庭室负责人管理、审判长管理、审判管理办公室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审限层级管理负责制,围绕审限内结案的工作目标,明确了各管理层级的具体职责,实现了审限管理的集中化和专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