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调对接工作专刊|法护青春 预防为先 作者:李慧 发布时间:2026-03-06 16:19:06


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工作,深化校园法治教育,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3月5日,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驻矿工路街道办诉调对接工作室组织干警李慧,特邀调解员、平顶山市公安局新华分局矿工路派出所教导员兼培新街社区民警贺广科,共同走进平顶山市第四十二中学,为全校师生带来开学法治第一课。
活动中,李慧立足审判实践、结合真实案例,用通俗语言拆解法律知识,揭示不良恶习演变为违法犯罪的“破窗效应”,牢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德准则,明确违法犯罪的法律后果,引导学生知法于心、守法于行,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贺广科结合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重点讲解未成年人违法责任年龄、校园欺凌明确入法等内容,破除“未成年免责”误区,树立法律敬畏之心。学校负责人表示,此次法治课紧贴校园实际、直击中学生成长痛点,有效提升学生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此次活动是新华区法院驻矿工路街道办事处诉调对接工作室发挥法治宣传职能,主动融入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的生动实践,也是我院将法治教育与开学第一课深度融合,把预防关口前移,以司法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深化校园普法工作,凝聚家校社法合力,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防护网。
责任编辑:陈明星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