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诉前调解,快速化解社会矛盾,5月初我院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总结出了一套“六步法”诉前调解方式,大大提高了调解效能,使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自该方式实行以来,我院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176件,调成率达100%,平均调解天数为一天半,深受当事人的称赞。我们的做法是:
第一步:共同接待——诉前调解室人员坚持每天轮班在立案大厅陪同立案厅人员共同接待来诉当事人,对凡有调解意愿的诉讼当事人,及时转到诉前调解室进行调解。
第二步:快速联系——针对诉前调解案件大多为民间纠纷、当事人双方相熟相知的特点,我们在第一时间及时电话联系当事人,约定调解时间和地点,既免去了送达程序,又便于确定调解思路。
第三步:组成合力——针对个别当事人故意躲避、消极对抗的情况,诉调室人员及时与当事人住所地的社区或单位工会组织等取得联系,掌握最新信息,侧面了解案情,沟通情况,形成调解合力。
第四步:主动上门——对一些工作忙、无法脱身、行动不便、无法来法院调解的当事人,采取主动上门调解或利用八小时外、双休日、节假日进行调解。
第五步:促成和解——为了尽量达到一次性谈调促成和解,要以“快”字为指导,在调解中要围绕矛盾焦点、有针对性地商讨,避免细节纠缠,面对面透明调解,促成双方和解。
第六步:坚持回访——对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在协议履行之日起诉调室人员坚持用电话进行回访,对个别未及时履行的,通过回访促其自觉履行,避免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