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新华区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用心解民忧 府院联动化纠纷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 何永刚 通讯员 南庚鑫 《河南法治报》(2025年08月21日第10版) 发布时间:2025-08-21 15:20:43

自2022年12月21日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以及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和新华区人民法院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后,新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积极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对话,化解多起涉众行政纠纷。
据悉,该院行政审判庭每年结案三百余起,法定时间内结案率百分之百,行政审判庭连续十年荣获平顶山市全市法院先进集体,还荣获过集体三等功荣誉和全市优秀政法单位称号。
发挥府院联动“防”的作用
新华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充分发挥了府院联动“防”的作用,法庭注重与行政机关的联动,既强调化解矛盾纠纷,更注重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纠纷产生。
该院行政审判庭依托府院联动机制邀请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参与行政诉讼庭审旁听,使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参与行政诉讼庭审全过程从真实的案例中汲取到关于办理案件调查取证、行政执法程序、适用法律依据等方面的经验,有助于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在实际的行政执法工作中能够运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进行执法,进而在源头上减少行政诉讼发案量。
此外,行政审判庭法官深入行政机关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授课,法官结合自身的司法工作经验再辅以实际办理的案件以贴近现实的方式,对行政执法人员在实务中常见的实体和程序瑕疵问题进行剖析,有力地推动了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的提升,实现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落实府院联动“调”的职能
行政审判庭积极落实了府院联动“调”的职能,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全体干警在“调”字上形合力,注重加强个案矛盾化解,既坚持依法审判,又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畅通法院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最大程度实现当事人的合理诉求。
同时注重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
2025年以来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化解了25起行政诉讼案件,涉及行政处罚、行政登记、行政赔偿等多种类型案件,行政审判庭逐渐摸索出运用府院联席会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一种创新型路径——立案后的情况通报到常态化府院联席会议的路径。
行政审判庭在每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后第一时间与府院联席会议办公室沟通,对立案情况进行通报,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应诉的情况下,要求行政机关对涉案行政争议进行全方位评估分析,然后在三十日内行政机关将案涉行政争议分析报告递交行政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在对案件有了全面了解后再联系原被告双方主持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对案涉行政争议进行沟通协商,若无法化解再按照程序开庭审理。
在朱某某、黄某某、王某等四人诉行政机关强制拆除房屋行政赔偿案件中,新华法院行政审判庭受理后即向行政机关通报情况。
行政机关经了解后专程到法院沟通案件情况,从房屋强拆的原因到补偿的标准均与法官进行深入沟通。法官对案件充分研究并对比行政机关提供的补偿标准后发现该四人情况各不相同,为保障当事人的权益,法官遂组织双方召开府院联席会议,经法官的主持调解以及释法明理,双方均作出让步,达成调解意见,为后续处理此类涉众性房屋征迁纠纷提供了可参考的化解模式,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新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会始终践行如我在诉,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不断深化府院联动,优化行政审判体制机制,全面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动协调,持续在府院“联”和“动”上双向发力,推动行政与司法有机衔接、叠加互补,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提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为更好服务保障 “法治鹰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陈明星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