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法院:府院联动搭平台 行政调解化纠纷 作者:南庚鑫 发布时间:2025-08-14 17:04:02

8月12日下午,新城区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现场签收行政赔偿调解书,此调解书的签收,标志着涉及该街道办事处的四起行政赔偿案件以调解形式结案。
6月初,新华区法院受理四起涉众类强制拆除房屋行政赔偿案件,此案涉及新城区某街道办事处、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以及管理委员会等部门,案件疑难复杂且矛盾争议大。该院在立案后立即通知涉案行政机关,并组织原被告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双方畅所欲言表达诉求,但由于拆迁及赔偿主体和赔偿标准争议较大,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共识。
因案涉四名原告及房屋均在新城区某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张斌延十分重视,先后五次来到新华区法院与承办法官协调案件情况,对涉案四名原告的房屋就赔偿原则、赔偿标准、赔偿人数以及赔偿数额等内容进行深入沟通,并与四名原告及家属多次沟通做工作。经过多次沟通协调,该四名原告虽同意协商,但担心若单独与该街道办事处签订调解协议,对方如若不履行会增加诉累,不利于争议的化解。
为打通问题的堵点,张斌延书记再次与该院沟通协调,本着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轻当事人负担,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原则,最终,新华区法院决定以行政赔偿调解书的形式将双方调解的内容予以固定,四名原告亦表示认可。后双方就涉案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该院制作行政赔偿调解书,该四起赔偿案件圆满结案,双方握手言和。
行政诉讼案件中,法院进行实体裁判确实是解决法律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但并不总是处理矛盾纠纷的最佳方式。在此类涉及行政赔偿的案件中,新华区法院通过府院联动平台,用调解的方式让双方和谐沟通达成协议,从源头化解矛盾,不仅能高效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还能有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出发点始终在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接下来,该院亦将继续延伸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助力形成群众懂法守法、执法温暖有度的社会治理良好格局。
责任编辑:陈明星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