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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学生欺凌 守护成长之路

  发布时间:2024-11-07 15:44:29





  普法春风化雨露,催开法蕾千万朵。11月6日下午,新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李慧走进平顶山市第十四中学,依托“法治副校长”制度的契机,切实履行法治副校长的职责,结合工作实际为该校师生送上了一节“拒绝学生欺凌,守护成长之路”法治报告会。
  “起绰号、辱骂他人算不算欺凌行为?”、“遇到学生欺凌该怎么办呢?”、“多少岁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呢?”,李慧通过教学互动、同题共答的方式用亲切易懂的语言,将法律知识融汇在一个个具体的案例中,引导学生深入思考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让同学们更清楚认识哪些行为属于学生欺凌、如何预防学生欺凌,以及深刻体会触犯法律的代价和承担的法律责任,告诫同学们要远离违法犯罪活动,时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自我言行,进一步培养学生的法治理念,坚定法治信仰。
  “听了李老师的这节法治课,让我们受益匪浅,今后一定要管理好自己的言行、谨慎行事,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少年!”学生们纷纷表示。
    法润青春,护航未来。近几年,我院以“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针对辖区内多所中小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报告会、观摩法庭、以案释法等法治实践活动,帮助未成年人树立良好的法治意识,构建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下一步,新华区法院将持续推进未成年人专题普法教育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危机意识、法治意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和谐美好的环境,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陈明星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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