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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法院: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

  发布时间:2024-10-09 15:55:26



      “以法为民匡正义 高效执行扬正气”,这是当事人送给新华区法院执行干警吕固娜的锦旗。“我送的这面锦旗,实至名归!”当事人激动的说道。一面锦旗,就如一面镜子,是人民群众对执行干警的一种鼓舞、一种信任。

      在河南某有限公司诉平顶山某开发有限公司的服务合同纠纷中,新华区法院依法判决平顶山某开发有限公司十日内支付河南某有限公司320492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3579元。判决生效后,平顶山某开发有限公司不予履行。遂河南某有限公司向新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吕固娜收到案件后,立即给被执行人送去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并依法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房产进行查询。随后,吕固娜组织双方到庭当面沟通,向被执行人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相关法律后果。即便如此,被执行人仍以各种理由拖延不还钱。后吕固娜利用案款分配系统,立即到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冻结并扣划该笔款项358018.38元并发放。案件至此执行完毕。

      躬行践履始玉成,行而不辍终致远。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承载着每一名胜诉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期盼。新华区法院紧紧围绕“公平与效率”工作主题,始终保持“执行工作永远在路上”的清醒认识,精准把握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强化执行力量,让公平正义直抵人心。

责任编辑:陈明星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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