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矛盾纠纷诉源治理,4月23日,新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韦艳歌带领滍阳法庭干警先后到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滍阳镇闫口村、焦庄村开展调解指导工作。闫口村、焦庄村驻村工作队成员及人民调解员分别参加座谈和培训。
韦艳歌一行分别听取了两个村庄近年来涉诉案件情况和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等,共同对矛盾纠纷成因进行分析。滍阳法庭副庭长李松志通过案例分析方式向与会人员分享了部分优秀调解案例,讲解了调解工作的方法和技巧,并对村民关注度高的婚姻家庭类矛盾调解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对如何做好调解工作,韦艳歌指出,一要“法理情”并重,切实解决矛盾。通过村干部或调解员对村民家庭情况的全面了解,找到矛盾问题根源,结合普法、说理、释情三措并举,针对性地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二要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和老人等弱势群体权益。在调解中综合听取多方意见,重点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对于涉及家庭暴力的事件,告知当事人必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将人身安全放在首位。三要坚持“事了亦人和”。不能仅将纠纷问题的解决停留于表面,在调解之后要定期回访,避免矛盾复发。
滍阳法庭干警为到场人员发放《民法典》手册,并从专业角度详细解答了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遇到的法律困惑。闫口村驻村第一书记赵苗利、焦庄村驻村第一书记仲昭霖表示,法院下乡村为调解员开展指导工作,是对乡村调解工作的支持和切实帮助,今后将会不断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强化诉源治理工作,将矛盾化解于基层,将纠纷解决在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