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四个职能”规范诉讼服务
作者:岳奇峰、王亚廷 发布时间:2010-07-26 15:44:08
为了方便群众诉讼,新华区法院强化“四个职能”规范诉讼服务。一是立案审查职能。由立案人员对前来立案的群众办理立案手续。二是诉前调解和诉讼救助职能。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为困难群众办理减、缓、免诉讼费手续。三是信访工作职能。由专人负责。按照信访工作机制办理。四是服务职能。针对一些当事人和群众到法院仅是进行法律咨询或案件信息查询等情况,接待人员实行首问必答责任制,进行详实答复。
文章出处: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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