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新华区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殷莉娜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当日成功调解两起案件。
诉前调解 高效止纷
2022年7月24日,贾某在某保险公司业务员的介绍下投保“安享百万医疗保险”“个人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B款)”,并按时缴纳保险费用。2022年9月26日,贾某到医院检查发现有癌细胞,为健康考虑做了甲状腺去除手术,三个月后,对肺结节做了去除手术,两次肺部手术话费医疗费19600元左右。后贾某将保险公司诉至新华区法院,要求支付医疗费19600元,并继续履行保险合同。殷莉娜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与保险公司多部门积极沟通,通过释法明理,耐心调解,最终,保险公司同意继续承保并赔偿贾某医疗费用,成功解决当事人近一年的困扰,该起矛盾也得以化解。
调解优先 一体推进调审工作
2021年9月27日,河南某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林州某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协商签订《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林州公司租用钢管、扣件等建筑设备用于承包施工的建筑工地。租赁期限到期后,林州公司一直未支付租赁费,后河南某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起诉至新华区法院,要求支付租赁费35801.2元。殷莉娜在送达时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利用微信与林州公司股东联系,并将租赁单据、结算清单发给该股东,建议该股东督促公司积极调解,该公司积极应诉并要求疫情减免,法官积极做原告调解工作,让其充分理解建筑公司的困难,并明确合同约定逾期付款按2倍租赁价格计算的标准过高,如判决将无法得到支持。庭前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支付完毕,该矛盾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新华区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在调解过程中,注重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平衡,充分考虑双方情感和法律诉求,尽最大能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