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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
暖心调解 事心双解
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李韶珂)日前,在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焦店法庭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该案的原告今年刚考入大学,在前不久的一次外出时,遭遇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也给其带来了较大的精神压力。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但由于其中涉及的财产损失部分仅有现场照片和购买票据,未进行定损,双方分歧较大,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开庭后,承办法官通过法庭调查与走访,充分对案涉财产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解,并针对受损财产逐项结合购买凭证、市场价值、损坏程度综合核查损失。在此基础上,承办法官再次与双方进行沟通,告知相关的法律规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新华区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法官在庭前、庭审、庭后开展全方位调解,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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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院
倾心调解
力促和谐
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谢谢王法官,这件事折腾挺长时间了,我都快不抱希望了,没想到您这么快就给我们解决了……”8月21日,在叶县法院6楼办公室,一案件当事人王某真诚地向该院速裁法官王会娟道谢。
前不久,王某在某店家购买了一辆四轮电动车,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现该四轮车存在补漆、充电口处螺丝松动等问题。随后,王某找到店家要求赔偿。但因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将与店家的矛盾纠纷反映至该县工商局、派出所。在未得到妥善解决后,王某又将店家起诉至叶县法院。
8月初,王会娟受理该案后,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在沟通过程中,王会娟发现双方当事人情绪较为激动,当庭调解难度较大,便采取单独沟通等方式多次向他们摆事实、讲道理。最终,经过王会娟的反复沟通、疏导,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店家将6500元款项退还给王某。至此,本案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