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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19-11-26 15:36:45


       为进一步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立,规范调解工作的进行开展,提高我院特邀调解员及聘任调解员的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实战能力,熟悉掌握和运用人民调解平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最高院、省高院的指导意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调解员培训计划如下:

       一、培训目的

       旨在通过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组织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增强广大调解员做好新时代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调解员队伍的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提高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发展。

       二、培训对象

       特邀调解员、聘任调解员、社会调解员以及人民陪审员。

       三、培训时间

       每月开展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为半天,通过不同培训形式(庭审观摩、现场调解指导、案件实践操作等),确 保每年调解员轮训一遍。

       四、培训方式

       采用座谈会、调解员观摩庭审、现场操作等方式进行,邀请资深法官、资深人民调解员、律师等参加讲课或指导。

       1、邀请具有审判调解经验的资深员额法官培训授课,从诉前调解工作流程以及工作注意事项方面进行讲解,结合实际案例,向参会人员详细讲解诉前调解的优势以及针对不同当事人适用的不同调解方法和调解技巧,让调解员们在面对多变的调解情况时能灵活应对,不激化矛盾的同时帮助双方化解矛盾。

       2、邀请调解平台技术人员向参加培训人员演示人民调解平台的操作,从登录方式、调解案件管理、在线司法确认、出具调解书、司法道交一体化、在线立案、历史案件等也需出具调解协议。

       第六条 经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员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用书面形式记载调解过程中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并告知当事人所记载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当事人无需在诉讼过程中就已记载的事实举证。

责任编辑:研究室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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