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华区人民法院网上立案工作,提升我院网上诉讼服务质量,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便捷高效诉讼服务,促进司法公开公正,现就网上立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积极引导。目前网上立案主要是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和河南移动微法院来进行操作。我院已在诉讼服务中心门口或大厅制作展板及利用 12368 诉讼服务热线、微博、微信、微视频和豫法阳光、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广泛推介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和河南移动微法院,引导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在网上申请办理本地诉讼业务或者跨区域、跨层级诉讼事项。同时,要加强与区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发挥好律师在网上立案方面的推动作用,加快推进网上立案工作。
二是明确流程。在宣传推介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和河南移动微法院时,要一并推送内容全面、简便易行的网上申请立案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我院在诉讼服务中心门口或大厅制作展板展示网上申请立案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方便当事人的操作使用,提升网上立案申请的质量。
三是专人负责。我院安排专人负责网上立案的审核工作,立案部门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工作督导,确保审核工作有序开展、高效推进。
四是统一标准。严格按照立案登记制要求,依法审核网上立案申请,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供超出立案所需的材料,不得为当事人网上立案设置人为障碍。当事人及其诉公代理人通过电子化方式提交立案材料的,经我院审核通过后,可以不再提交纸质原件。
五是严格时限。当事人或代理人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河南移动微法院提交立案申请的,审校人员应在了日内通过审判程管理系统立案管理平台完成审核。
六是及时反馈。网上立案申请符合相关要求的,应及时办理立案手续,利用系统服务平合自动发送手机短信功能或电话通知方式,及时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反馈立案情况,并通知其在指定期限内网上缴纳案件受理费等诉公费用,同时一并告知网上缴费可以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缴费平合、河南移动微法院缴费平合及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网上申请立案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审核人员应当注明原因予以退回,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提交的材料,当事人对相关内容补充完善后可再次申请网上立案。
七是及时分案。网上立案完成立案登记后,要及时录入案件信息,制作完善电子卷宗,按时完成审批分案,保障案件承办人及时闭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