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电子送达?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经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
电子送达是采用集中送达平台、微信、短信等送达方式对法律文书进行送达。电子送达是人民法院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探索出来的一种新型送达方式,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参与诉讼,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费用、时间、精力等;又极大地促进了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通过电子送达节省了送达时间,缩短了办案周期,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路,人民群众少跑腿”。
二、电子送达的范围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统一送达平台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裁判文书及诉讼文书。
三、电子送达流程
在进行电子送达前,法院工作人员会打电话向当事人核实身份信息,询问能否接收电子诉讼材料?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工作人员会在线指导当事人如何查收电子诉讼材料。电子送达会通过短信方式进行,向当事人发送的短信会附带一个链接,点击链接后会有PDF或图片形式的诉讼文书供当事人查看、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