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什么是电子送达?
人民法院可以通过送达平台,向受送达人的电子邮箱、即时通讯账号、诉讼平台专用账号等电子地址,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
02电子送达的优势?
电子形式送达诉讼文书、证据材料,一方面易操作,简单方便,另一方面能缩短邮寄时长、提高效率,还能降低司法成本,便利诉讼主体!特别是在目前抗击疫情常态化的特殊时期,电子送达较之邮递送达更显优势,既不用担心因为疫情造成的邮件延误、停发,更不存在实体邮件交换带来的感染风险。
03电子送达的文书范围?
(1)法院可以通过电子送达向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告知书、缴费通知书、传票等程序性文书;
(2)当事人提交的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以及审计、评估、鉴定报告等诉讼材料;
(3)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裁判文书;
(4)另外,范围涵盖民事、商事、知识产权、金融案件、刑事自诉案件、民商事案件的执行文书,都可通过电子送达。
04电子送达的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关于电子送达的相关规定,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05签收查看的方式?
(1)手机短信查看
人民法院通过当事人在立案或诉讼过程中所提供的手机号码发送接收送达文书的短信通知。当事人收到来自短信后,可直接点击短信中的链接,输入验证码,即可签收查看电子文书。
(2)电话
人民法院通过当事人在立案或诉讼过程中所提供的手机号码进行电话送达,此时当事人需注意接听12368语音来电。
(3)电子邮箱查看
登录送达地址确认书上填写的电子邮箱,即可在收件箱中签收查看电子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