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新华区法院执行干警周永宾跨市成功扣押涉案车辆两台。
新华区法院在执行申请人平顶山市某养殖专业合作社与被执行人王某、毛某等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打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王某驾车出现在新乡某地,执行干警周永宾接到财产线索后,立即向领导汇报,当日,正值瓢泼大雨,但周永宾不顾恶劣天气,抽调精干执行力量,迅速组织人员赶往新乡对车辆进行扣押。
执行干警们冒着大雨一路狂飙,分秒必争,以最快速度奔赴现场,在到达车辆停放点后,执行干警们本着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原则,没有直接拖车,而是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细致沟通,被执行人王某意识到逃避执行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主动配合整理车内物品,交出车辆钥匙。执行干警们顺利将两辆车辆扣押至法院,妥善保管,下一步将依法进行财产处置。
每一次强制执行的背后都是一场法律威严与诚信缺失的较量。自“豫剑执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新华区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强力震慑了一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为人民群众撑起了一片司法“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