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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参审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5-26 10:35:31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体现司法的民主,公正,公平,我有幸成为一名人民陪审员。随不懂法律,能和法官并肩而坐,深知自身的责任。

       做为陪审员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和审判流程,如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积极参加到审判过程中,近距离接触到各类案件细节。认真倾听案件事出缘由和争论焦点。根据自己的社会阅历,公平,公正的向法官提出自己的见意供法官参考,有不懂的地方向法官请教。争取使案件办得好,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即公平又有温暖。

       2020年5月份,有一期扶养案件。原告李某起诉胡某支付一定数额的扶养费。李某和胡某2007年结婚,属于老年婚姻。2018年,胡某81岁,李某77岁(无退休金)。胡某因病不能生活自理,李某说自已年世已高不能照顾胡某,被胡某儿子接走进行护理。当时李某拿着胡某的退休工资卡,胡某儿子称胡某退休工资卡丢失为由补办工资卡,使李某手中的工资卡作废。李某依据: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为由把胡某告上法庭。开庭为三人合议庭,我们认真倾听原、被告的诉讼请求和证据的举证,证据的质证,以及争议焦点。随然案件小,为了让两位老人晚年生活都有保障。庭审中,我们深入细致了解两老的家庭情况,李某再婚,有自己的儿女。胡某儿子出具胡某日常的医药费,生活费,保姆费,租房费等3500元左右,(当时胡某退休金4250元左在)。胡某儿子多次请求李某到胡某身边,那怕只聊聊天也行,他们愿意赡养李某,李某以身体不好为由拒绝,且居住在胡某的房子里。

       庭下合议时,我们两位陪审员意见:1.胡某和李某婚姻关系明存实亡。2.李某也有自已的儿女,他们也应该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最后,见意法庭每月让胡某支付李某500元。

       通过几年的参审工作,深知司法工作人员的艰辛付出。法院不仅要个案明辩是非,还要努力解决纠纷,情系百姓,让案件判决即公平,又暖心。他们为此默默付出,只为了建设一个富强,民主,公平,公正,法制的社会主义法制社会。

       我做为一名新华陪审员,将会努力工作,多为案件审理提出合理化见意。同时结合自身参审经历做一个普法的宣传者,让更多人了解支持人民法院工作,让违法者少一些,让蓝天更灿烂些。我相信,人民陪审员之路越走越宽广,越来越辉煌。

责任编辑:研究室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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