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根据区委、区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经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院党组研究决定,开展为期100天的“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百日竞赛”活动,具体时间为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9月8日。
1 、成立“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百日竞赛”活动领导小组,院长李光任组长,常务副院长魏钦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 、实行每月通报制度,按时汇报活动开展情况,百日竞赛活动办公室每月公布各部门及个人落实活动情况,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做法及时予以通报表扬,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 、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百日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将在百日竞赛期间,随时到各部门进行检查督促,并根据竞赛活动的开展情况,适时举行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座谈会。
4 、研究制定奖励标准,在活动结束后作出评比,对评比前三名的庭室及个人给与一定奖励。
开展“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百日竞赛”活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在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