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矛盾纠纷,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新华区法院积极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使行政机关负责人通过公开庭审的方式从行政诉讼案件的“幕后”走到“台前”。
近日,新华区法院行政审判庭线上开庭审理了北京某公司诉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一案,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孙国权作为出庭应诉负责人参加庭审,并在庭审中接受审判长的提问。这是新华区法院近半年以来审理行政案件中首位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新华区法院积极推动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重要体现。
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使负责人主动从“幕后”走到“台前”,亲身经历庭审过程,可以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思维能力,既能提升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质效,也能助力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未来新华区法院将进一步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通过宣传、督促等方式使本区域内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