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下午,平顶山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闫宝、院领导刘士浩一行到新华区法院督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新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全胜、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会。
会上,督导组听取了新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余红军针对新华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金融审判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简要汇报。随后,中院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新华区法院营商环境各项指标运行情况及诉服工作、信息化建设、审判执行质效、速裁工作等重点工作进行讲评,双方并就当前新华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及审判执行全面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闫宝对新华法院的整体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重点分析了当前新华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与不足,并对下一阶段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他要求,一要持续提振精神。工作是有进步,但差距十分明显;执行合同各项指标下降,保护中小投资指标、办理破产指标以及金融民商事案件工作落后,一定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我加压,克难攻坚,提质增效。二要对照指标理清思路精准发力,尽快补齐短板,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司法服务更精准。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重视营商环境的院长,就不是称职的院长。要实施“一把手”工程,压实责任,分解任务,加强指导抓好质量。四要加强审判管理,针对不同指标,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各个薄弱环节的管控,确保工作有序衔接、有效推进。五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善于学习借鉴兄弟法院好的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消化吸收,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让企业和群众看到感受到新华区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上的实效、实招。
刘士浩对新华区法院做好全年审判执行工作,及补足短板、提高标准、强化保障、兑现奖罚、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两个“打赢”目标等,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王全胜表示,新华区法院将以此次督导为契机,坚持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到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坚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予以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全面提高营商环境评价各项指标,助力新华区营商环境的优化发展,营造更加公平、透明、高效、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彰显法院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