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上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部署,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见证此次案款集中发放。
上午10时30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宣布“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启动,随后,新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红卫宣布新华法院分会场活动正式启动并致辞,并由该院执行局副局长宋亚辉介绍此次发放案款所涉及案件的基本情况,发放活动由该院执行局局长吴红主持。此次案款集中发放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本次集中发放的案款涉及买卖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执行案件,向10多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款142.6621万元。
此次集中发放执行案款不仅是新华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表现,也充分展示了新华法院积极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以实际行动让胜诉群众拿到“真金白银”。截止目前,该院收案共计3891件,其中旧存208件、新收3683件(首执2477件,执恢539件,执异103件),执结3147件,结案率80.87%,执行到位金额6.78亿元。
下一步,该院将坚持常抓、常管、常严,建立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压实执行案款各层级管理责任,聚焦人民群众在执行工作中的“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执行工作全过程,最大限度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