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不断深入,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团队的干警们依法对拒不返还原物的被执行人采取扣押车辆措施,用实际行动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我院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的一个缩影,也是我院干警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
近日,执行干警周永宾突然接到申请人樊某来电,称其发现其车辆,现正在跟踪盯守,请求法院紧急扣押车辆。
申请人樊某申请执行的该起案件是与被执行人冯某返还原物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该案经法院判决,冯某需10日内返还樊某车辆。
在执行过程中,新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冯某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一直规避执行。
事出紧急,如不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该车可能会脱控。面对稍纵即逝的机会,执行干警周永宾、陈强马上启动紧急行动机制,迅速组织团队干警驱车赶往,同时与申请人樊某保持电话沟通,赶到车辆出现的第一现场,在申请人樊某的指认下在现场将该车包围并完成扣押工作。整个执行行动流程周密、迅速、高效,凸显了新华法院应对紧急突发情况的行动能力,真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的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展现了新时代法院干警的形象。
下一步,我院执行局将继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和法治保障作用,立足本职工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确保将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成果最终转化为司法为民、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践成果,不断提升人民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树立法院良好作风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