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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法院干警清晨冒雨送达诉讼文书案件成功调解

  发布时间:2019-09-20 09:47:37


       新华区法院受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我院民事送达组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被告人朱某,要求提供送达地址,以便送达诉讼文书,被告人朱某一直拒接电话。经了解,被告人朱某在石龙区刘庄村经营蔬菜大棚,晚上就在大棚附近居住,但是早上八点以后就出门卖菜,卖菜地点不确定,难以查找。

       我院民事送达组干警刘恒升、尚海龙得到消息后,于9月19日清晨六点多即驱车50多公里前往石龙区刘庄村寻找被告人,发现被告人朱某正在休息,经核实,确为被告人朱某,其见到法院工作人员,当场惊慌失措。干警刘恒升、尚海龙当场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原被告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案件成功调解。

责任编辑:陈明星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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