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不躲了也不跑了,我愿意把钱全部还了。”6月24日上午,被执行人刘某来到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找到执行干警要求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原来,刘某借好友张某50万元钱,可是在偿还1万元后玩起了“失踪”。张某多次联系刘某未果,遂将其诉至新华法院。该院审理后判决刘某在规定时间内偿还齐某剩余欠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不但不积极履行还款义务,还采取外出务工的方式来规避执行。
案件到达执行局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刘某,告知其义务和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但刘某仍然置之不理,于是,执行干警依法将其列入“黑名单”。
没想到,隔了仅仅3天的时间,刘某便主动给执行干警打来了电话,他说:“法院一直在找我,被列入失信名单及限高后我已无法正常生活,连身份证也不敢使用,每日担惊受怕。我愿意把剩下的钱一次性支付给他。”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