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告躲避执行,一个案件拖了两年多。近日,朱某收到赔偿款后非常激动,第二天一大早便给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执行局送去“公正执法,为民服务”的锦旗,并再三向院执行局的同志们表示感谢。
2016年11月13日中午,朱某在李某经营的火锅店吃火锅,店员在给火锅炉内添加液体酒精时,引起火灾,将朱某严重烧伤,构成八级伤残。事故给朱某造成损失9万余元,朱某将店主李某诉至该院,要求赔偿相关费用。经生效判决,被告李某未按期履行判决所确定的赔偿义务,朱某申请强制执行。
因被执行人朱某下落不明难于查找,其财产也无法查明遂终结本次执行。该院执行法官一方面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继续查控朱某账户的资金情况,另一方面通过各种渠道多次查找朱某的下落。通过两年多的努力,6月19日,终于确定朱某在某市一个较偏僻的地方经营烧烤店。执行法官立即带领法警赶赴某市对朱某采取了强制措施。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朱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晚11点多将执行款全部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