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新华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张林组织召开综合办公室各团队负责人会议,进一步引导法院干警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确保法院队伍清正廉洁。
会上,监察室主任李建国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并结合案例《领导交办,不是“挡箭牌”》进行详细解读。其后,与会干警分别结合自身经验交流心得体会。
最后张林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加强学习,学到位,用心学。每位干警要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责任意识。二、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过好金钱关,进一步筑牢廉洁执行思想防线。不为利益所累,不为钱财所役,廉洁修身,勿存侥幸,自觉保持清正廉洁本色,自觉提升思想境界。三、要做好对照检查,纠错纠偏。要结合案例深刻反思,并且要把自己摆进去进行深刻对照检查,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用斗争的勇气和精神狠抓司法作风建设。四、要强化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深刻认识违反政治纪律、损害党的事业的危害性,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强化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方面,着重做好以下六个方面:一是要知理,有学习心。理论上的清醒坚定,是思想政治清醒坚定的前提和基础。二是要知纪,有敬畏心。对法律法规、对党章党纪,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做到做人有“底线”、做事有“红线”。三是要知责,有进取心。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是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最好表现。四是要知情,有事业心。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五是要知足,有平常心。知足者常乐,不知足者常忧。六是要知友,有廉耻心。要净化、梳理好自己的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