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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法院认真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

发布时间:2018-11-30 18:08:57



    11月30日下午,我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措施。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对我院上一阶段扫黑除恶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再强调、再安排、再部署。党组书记、院长杨红卫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针对中央督导组巡视河南所反馈的六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和问题清单,25项整改任务和36条具体问题,结合本院实际逐项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提出了整改措施。为持续加强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下一阶段,我院将在以下五方面工作加以改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机制和工作部署,集合以刑事审判庭为主、其他审判庭为辅的全院精干力量,切实加强和落实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认真领会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法院的专项工作会议精神。

二、强化队伍建设,确保案件质量。整合刑事审判团队力量,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专办,以统一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的裁判尺度,组织刑事审判团队全体人员对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进行专门研讨,以掌握最新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严格执法办案,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做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三、全面摸排线索,提高线索质量,积极对接上报。各部门在审理和执行案件过程中以及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中注意收集涉黑涉恶相关线索,各分管领导负责督促落实。民事、执行、立案等部门要定期提交涉黑涉恶有效线索,经研判后向区扫黑办上报。此外,本院扫黑办要定期向上级法院和区扫黑办上报相关数据、信息。

四、注重司法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在采取电子屏幕不间断滚动播出、展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问卷调查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定期到辖区内学校、街道进行宣传,确保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进一步提高。

五、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对于认定黑恶势力和“保护伞”问题上,标准和尺度不一致的,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确保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准确、有力,健全请示报告制度,要求刑庭在具体办案过程中,遇到政策、法律方面的问题把握不准确时,及时向一级法院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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