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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建斌到新华区法院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发布时间:2018-09-14 17:40:55




        9月14日上午,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建斌到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华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杨红卫及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

        首先,杨红卫汇报总结了新华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其次,马建斌对该院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表示肯定,就如何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从“四个意识”的高度,充分认识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定不移地拥护党中央的重要决策部署,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主要领导同志要靠前指挥,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的参与扫黑除恶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要坚持依法办案。作为审判机关要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打准、打稳、打狠,体现出对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严惩的态度和力度,切实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挥促进作用,让案件经得住法律和历史检验。

        四要加强沟通协调,要建立公检法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前介入,相互支持,形成打击合力,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依法有力的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最后,马建斌与参会人员就一起涉恶案件进行了深入探讨。

责任编辑:陈明星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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