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上午,因拒不履行法律生效判决义务,赖账多年的被执行人赵某在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主持下,与申请人王某达成和解协议。赵某偿还现金15000元,余款每年9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直至全部履行完毕。
原来,赵某与王某是多年邻居关系,赵某雇佣王某为某公司粉刷墙面时,因脚手架钢管断裂造成王某摔下受伤,该院判决,赵某赔偿王某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5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赵某态度恶劣,拒绝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依法对赵某3次司法拘留各15日后,在其名下依然未查询到有可供执行财产。此时的赵某,依然躲避执行。当2日上午执行干警得知赵某在家时,立马组织3名干警快速出击,成功抓获在床上蒙头大睡的赵某。赵某一脸惊讶的问道:“今天是星期天,你们竟然还上班?!真的很佩服你们,我跟你们走。”
将赵某带回后,执行干警没有再次直接地采取拘留措施,而是以法理攻心,努力解开双方的心结。在法律威慑下以及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中,赵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和问题的严重性,并向王某道歉认错,得到王某的谅解,最终达成以上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