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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法院:网络查控助结案

  发布时间:2018-08-29 09:35:35


      8月28日上午,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驱车30多公里前往鲁山某银行,依法将被执行人李某的存款15000元强制扣拨至法院账户。

      原来,申请人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因涉及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李某因做生意资金周准不开向徐某借款20000元,李某承诺徐某3个月内还完,但是李某在还给徐某5000元后便没了音讯,徐某多次电话沟通,李某都声称自己没钱,无奈之下,徐某将李某诉至该院。经该院判决,李某应当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徐某借款15000元。但判决生效后,李某并没有主动还款,无奈之下,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找到李某,但是李某仍称自己没钱,拒绝还款,并开始四处躲避。

      案件至此陷入了僵局,但该院执行干警并没有因此放弃。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8月28日上午发现李某在鲁山某银行存入19800元,执行干警便立即办理冻结手续,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至此,该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张宝璐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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